【新】关于2022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4.29】
接河北省教育厅29日通知,内容如下:
各位老师,2022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规模已批复,总规模为700人,与往年相比大幅减少。因此,在今年的评审录取工作将按照如下原则开展:优先录取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中符合资格及要求的人员,再录取所在单位和个人合作渠道通过评审的人员。
2021年申报的地方创新子项目待专家评审答辩后,获批项目人员另行申报。
另,2021年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将不再统一延长(具体通知留基委网站公布),请各位老师务必敦促已录取尚在资格有效期内的老师尽快派出,如无法派出,可办理放弃资格手续。望周知。谢谢!
【2020.4.2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及项目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022年河北省将继续开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征集工作。
一、项目申报
所申报项目需结合国家战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布局,“双一流”建设等要求,重点聚焦人工智能、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环境工程、现代农业、高端装备与技术等学科领域,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研究基地,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不超过5个,每校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二、统筹遴选
教育厅根据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根据本省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省创新子项目牵头院校、参与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三、注意事项
1、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
2、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4、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通知的其他要求。
四、申报时间
通知具体要求、项目实施办法及相关材料填写参见附件,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认真阅读项目实施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10日17:00前将附件2《项目申请书》(首页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至办公楼511,同时将附件2《项目申报书》和附件4《项目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yaqi88@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175 邮箱:xuyaqi88@126.com
国际合作处
2022年4月21日